房县黄酒,湖北省房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黄酒是中国特产,也称为米酒,属于酿造酒,在世界三大酿造酒(黄酒、葡萄酒和啤酒)中占有重要的一席。房县黄酒性温和、酒味甘醇、绵长,有一种特殊的馨香,鲜甜可口,喝不赘头,富含18种氨基酸,每升酒中的必需氨基酸达3100毫克,半必需氨基酸达2830毫克,还含有丰富的无机盐及微量元素,已检测出的无机盐就有15种之多,包括钙、镁、钾、磷等多种常量元素和铁、铜、锌、硒等微量元素。

黄酒为该县千年历史特产,早在隋唐时期作为钦点贡品而誉满京师。房县黄酒起源于周朝,兴盛于唐朝。据史书记载,“白茅”是房县黄酒最早的称谓,此后又有“黄酒”、“皇酒”、“白马尿”之称。嗣圣元年(684年),唐高宗之子李显,被其母武则天贬到房陵(房县旧称)做庐陵王时,最喜欢饮用这种酒,被人称为“品酒郎君”。他曾做诗“此酒只应天上有,瑶池天宫量也无,他日龙驾回长安,每年送朕三万斛。”后来,庐陵王将其作为贡品献给武则天,故房县黄酒又称“皇酒”,从此沾上了皇家的气息。西周至明18个朝代,共有23位帝王级人物与房县黄酒结缘,此乃中国以至世界酒文化的一大奇观。2014年04月0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房县黄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中文名

房县黄酒

产地名称

湖北省房县

品质特点

色泽微黄,清亮透明,清雅醇香

地理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批准文号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

批准时间

2014年04月09日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房县黄酒以房县境内19个乡镇和1个国营林场范围内种植生产的优质糯米为原料,以特制曲和酒母为糖化发酵剂而酿成的发酵原酒,黄酒具有酒度低,口味独特,营养丰富的特点,是一种兼饮料、食疗、药疗及佐料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特殊种酒,黄酒酒味醇和,营养丰富,含有大量的蛋白质、氨基酸、碳水化合物及维生素,还含有多种有机酸、酯类物质及矿质元素,完全具备了含多种氨基酸,发热量高,易被人体消化吸收这三项认定营养食品的必要条件,被形象地誉为液体蛋糕。

黄酒素有百药之长之美称,是医药上很重要的辅料或药引子。中国古代著名医典《黄帝内经·素问》在汤液醪醴篇中说,以黍做原料的黄酒得天地之和,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伐取得时,故能至坚也。因此用这种酒在邪气来时,服之万全。古代医圣张仲景在《金匮要略》杂症篇方剂中,用黄酒做药引的约占1/3。明代医药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黄酒有行药势,杀百邪毒气,通血脉,厚肠胃……养脾气等作用,饮用黄酒不仅可以增加食欲,使人心情愉悦,身体舒畅,而且可起到保健作用,适时常饮有助于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并有补血养颜,舒筋活血,健身强体,延年益寿之功效。

工艺特色

房县具有独特的自然气候和微生物菌群,只有用房县的野生蓼子秘制小曲,以及高山糯米、溪水或地层深处矿泉水(神农架北麓青峰断裂带),结合特殊手工酿造技艺,配制出的黄酒才具有独特风格,这也恰恰是房县黄酒不可替代、不可复制的重要原因。房县黄酒发酵采用典型的边糖化边发酵的方法,使用自产米曲,发酵过程中不加麦曲,不加纯酵母,采用糖化醪回淋工艺。2013年,该制作技艺入选湖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房县黄酒按其属性分属北方半甜性黄酒,与绍兴黄酒(属半干性、干性黄酒)和省内孝感米酒(属甜性和浓甜性黄酒)有所不同。 

产地环境

房县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十堰市南部,介于大巴山和武当山之间,北与十堰城区、郧县、丹江口市接壤,东界保康、谷城,南邻神农架林区,西与竹山毗邻,总面积5110平方千米,素有千里房县之称。全年日照数1700小时—2000小时,太阳总辐射量103千卡/平方米—104千卡/平方米,平均气温10℃—15℃,无霜期170天—240天,降雨量560毫米—1150毫米。

房县古称“房陵”,因“纵横千里,山林四塞,其固高陵,有如房室”而得名,自古就有“秦陕咽喉,荆襄屏障”之称。房县受季风影响明显,加之地形复杂,气候垂直差异十分明显,形成了“日照长,温差大,干湿交替”的气候特征,适宜多种作物生长。

一、气候:房县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受季风影响明显,加之地形复杂,高差悬殊,形成了日照长,温差大,干湿交替的气候特征。有利于各类农作物的成熟及有益菌的培养繁殖。

二、土壤:根据土壤普查结果,由于我县没有大型化工厂带来污染的三废排放,也没有重金属污染的历史,土壤清洁肥沃,为各类农作物的生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环境:房县南接神农架林区,北与丹江口市、武当山接壤,远离工业污染,被国家确定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好,空气质量优,为房县黄酒的生产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多类型气候带,独特的土壤自然气候和微生物菌群,形成酿造房县黄酒独自风格特有的自然环境,是区别其他地方黄酒的重要原因之一。

历史渊源

中国是酒的国度,酒文化源远流长,而房陵(现湖北省房县)的酒文化基本上和中华民族的酒文化同步。虽然有许多个性,但共性是主流。房陵的羊鼻岭文化遗址和龙山文化是同一时期,发掘出了用于盛酒的鬲、鼎罐和高杯盂形器。在羊鼻岭生活的房陵人的祖先也开始了饮酒的历史,彭方部落方国也就是最早饮酒的人群。

据史料记载,早在西周时(前1046—前771年),房县民间已开始有酿制黄酒的技艺。当时用糯米酿造的“白茅”就是后来的房县黄酒。

周宣王时,楚王派房陵人尹吉甫(周朝太师《诗经》作者,房县人)作为使者向周宣王进贡,尹吉甫带了一罈房陵人自产的白茅(黄酒)献给周宣王,宝物呈上殿开罈满殿香,周宣王尝了一口,大赞其美,遂封为封疆御酒。并派人把房陵每年供送的白茅用大小不等的罈子分装,依白茅封疆土,奖诸侯,并任尹吉甫作太师,扶朝政。后来,尹吉甫成为文能治国,武能安邦的一代贤臣。

《诗经·野有死麕》:“白茅纯米,有女如玉”。白茅属于南方贡品,所以白茅就是房县黄酒最早的称谓。再后来,又有黄酒、皇酒、白马尿等称谓。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房陵成为历代帝王将相的流放地,到房陵后都养成了喝黄酒的习惯。

汉朝时,房陵黄酒广为普及,成为达官贵人的随葬品。1974年,房县七里河出土的汉墓中发现大量的装黄酒的酒具,其中一个大罈子仍保留有当时的黄酒。

唐代,黄酒更为盛行。光宅元年(684年),唐高宗之子李显,被其母武则天贬到房州为庐陵王时,他最喜欢饮用这种酒,被人称为品酒郎君,曾作诗此酒只应天上有,瑶池天宫量也无,他日龙驾回长安,每年送联三万斛。庐陵王将房陵黄酒作为贡品,献给武则天,因此房县黄酒又有了皇酒之说,名扬天下,使房县黄酒沾上了皇家的气息。神龙元年(705年),庐陵王官复皇位,将房县黄酒定为贡酒年年进贡,岁岁来朝。中宗用黄酒宴请文武百官,饮后神清目朗,满口异香,众官连声称奇,有一文官即席赋诗曰:房州神泉水,皇家桌上珍,托得天子福,喜得百官醉。从此,房县黄酒正式被命名庐陵王黄酒。

生产情况

2014年,房县有10余家初具规模黄酒生产厂家,龙头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突破3万吨。全县年生产能力在4万吨以上,实现销售收入10个多亿。

产品荣誉

2014年04月0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房县黄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房县黄酒产地范围为湖北省房县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糯米:采用产地范围内的糯米。

2.酿造用水:采用产地范围内泉水、地下水。

3.糖化发酵剂:采用产地范围内的稻米、蓼子花生产的小曲。

二、制曲工艺

1.工艺流程:制坯→培菌→成曲。

2.工艺要点:

(1)制坯:将稻米粉、蓼子花粉、曲母粉按比例17:5:1混合。加水制成直径2.8厘米至3.2厘米圆球形。

(2)培菌:控制室温28℃至32℃,培养24小时后;控制室温在30℃至35℃,培养48小时;室温控制在24℃至26℃,酒曲在室内停留24小时。

3.成曲:将室温升至38℃至41℃烘干排潮。控制酒曲含水量11%。

三、酿酒工艺

1.工艺流程:浸米→蒸饭→凉饭→前发酵→后发酵→压榨→澄清→杀菌→灌装。

2.工艺要点:

(1)浸米:常温下浸米10小时至12小时。

(2)前发酵:冷却后的米饭放入发酵缸中,加米曲(原料米量的7‰),混合均匀,品温控制在23℃至25℃。入缸24小时后,控制发酵温度在23℃至25℃,发酵7天。

(3)后发酵:常温下发酵25天至30天。

(4)压榨、澄清、杀菌、灌装:把黄液体和酒糟分离开来,将酒液在常温下澄清3天以上,取上层清液再经过滤机过滤,瞬时灭菌灌装。

四、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色泽微黄,清亮透明有光泽。具有黄酒特有的浓郁醇香和清雅醇香,无异味。口味醇厚、柔和,鲜甜爽口。酒体协调,具有黄酒的典型风格。

2.理化指标:

(1)传统型半甜黄酒:

项目

优级

一级

总糖(以葡萄糖汁)/(克/升)

40.0—100

非糖固形物/(克/升) ≥

18.0

16.0

酒精度(20℃)/(%vol)

8.0—24.0

总酸(以乳酸汁)/(克/升)

4.0—8.0

氨基酸态氮(以N计)/(克/升) ≥

0.35

0.30

pH

3.5—4.6

β-苯乙醇/(毫克/升) ≥

40.0

项目

优级

一级

二级

总糖(以葡萄糖汁)/(克/升) ≥

100

非糖固形物/(克/升) ≥

23.0

20.0

16.0

酒精度(20℃)/(%vol)

8.0—16.0

总酸(以乳酸汁)/(克/升)

3.8—8.0

氨基酸态氮(以N计)/(克/升) ≥

0.30

0.25

0.20

pH

3.5—4.6

β-苯乙醇/(毫克/升) ≥

30.0

项目

一级

二级

总糖(以葡萄糖汁)/(克/升)

15.0—80

非糖固形物/(克/升) ≥

10.0

8.0

酒精度(20℃)/(%vol)

8.0—16.0

pH

3.5—4.6

总酸(以乳酸汁)/(克/升)

3.8—8.0

氨基酸态氮(以N计)/(克/升) ≥

0.25

0.20

β-苯乙醇/(毫克/升) ≥

30.0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房县黄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房县黄酒的检测机构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2020年7月22日,入选湖北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1批),房县黄酒是湖北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人为湖北庐陵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房县兴祥黄酒有限公司。